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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2008年第三期


2008-7-7 10:23:21

  

                        九种价格行为应视为欺诈
    工商部门在市场检查和消协受理的投诉中发现了九种利用价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提醒消费者购物时要多加小心,且正当权益被侵犯应及时投诉。
    九种欺骗行为如下:一是明码标价不规范。以金银首饰及玉器为代表的小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二是买赠活动不规范,不标明赠品的数量;三是促销宣传与实际销售活动不符,玩数字游戏,欺骗消费者;四是降价打折商品的原始资料保存不够完整或不保存,涉嫌消费欺诈;五是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结算;七是虚假优惠打折;八是违规出现“本地最低价”、“超低价”等广告宣传字样;九是为标榜自己的商品价格低,在卖场散发诋毁或不利于其他经营者的不实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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