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来,水富县工商局对所辖区食品经营者逐户答定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经营者做到:一是要建立食品进货查给制度,严把进贷关,查验相关凭证,索取食品相关证明文件,食品进仓时严格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食品进仓,进店进行销售。二是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仓储保管制度,确保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限内,外包装无毒无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食品决不上柜,更不销售。三是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及时将经营食品的名称供应商、生产商名称,地址等内容作好登记备查。四是建立消费安全预警制度,在经营场所设立警示台,及时将执法部门掌握的食品安全信息以及消费警示向消费者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安全消费心理。五是建立重点食品跟踪制度,对易变质和其他有安全卫生隐患及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食品实行重点跟踪,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召回,减轻危害,消除影响。六是实行索票证制度,推行信誉卡,销售食品自觉出据销售发票,条件允许制作信誉卡,在卡上注明销售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投诉电话,销售食品时一并交予消费者,促进食品消费环境规范化,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在与全县所有食品经营者签定责任书后,今后,对凡申办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户,都要求先签食品安全责任书,后核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