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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现从监管型工商到服务型工商的转变,进一步密切政企、政群关系,加快水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水富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实现“建设美好新水富”奋斗目标,昭通市水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水富广大个私经营者和消费者及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如下: 一、总的承诺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2、实行文明办公,提倡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执行公务时,要求着装整齐,态度严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回答咨询时,做到热情、耐心、细致。 3、努力提高办公效率,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的事情即时办;手续不全的,耐心讲明如何补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廉洁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实行亮牌办公。严格按规定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硬性摊派。不吃拿卡要管理服务对象,收受礼品。 5、认真执行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残疾人经商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政策。 二、具体承诺 1、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登记的,提交的文件、证件齐全,在当天办结。 2、申请企业注册登记的,提交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证件的,予以受理,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之日起按简易类、一般类和特殊类办理事项,分别在3个、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者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3、申请广告经营业务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一般类广告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类广告公司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 4、企业申请财产抵押物登记、经济合同鉴证,符合规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5、申请市场登记,符合规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一般简易变更登记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6、举报人举报违法行为的,属本局职责范围的,予以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填报《案件受理情况登记表》,经局领导审阅后作出处理意见。符合立案条件的,必立案调查并将处理意见通报举报人。对不属本局职责范围不能受理的,会向举报人说明情况。 7、“12315”消费投诉,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处理(及特殊的投诉除外)。 敬请广大个私经营者和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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